受天台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31日下午16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杭州市江干区南萧埠文景苑3幢1单元101室房地产,建筑面积145.12㎡,出让住宅用地面积19.7㎡,出让期限至2073年12月5日止。起拍价290万元,保证金29万元。
二、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5月30日止,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必须在2013年5月29日前缴纳保证金(开户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帐号:201000085674622)。并将缴款凭证送至天台法院开具收据。持法院收据、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5月30日前到本公司(或传真至86172297)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与标的相关的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设保留价,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6-86771818 86272297 监督电话:0576-81309075(法院) 83882419(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