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0年12月24日上午10点在玉环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均设保留价):
一、拍卖标的:沈贤平、潘海燕所共有的坐落于玉环县珠港镇陈屿兴港西路500号的一间五层楼房,房产登记证明载房屋建筑面积272.55平方米,国有划拨住宅用地面积62.1平方米,起拍价60万元,保证金12万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法,未竞得者5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展示时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止。本次拍卖先交保证金预约后统一看样。
三、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12月23日下午4点前带身份证、户口簿、法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交玉环县人民法院,开户行:玉环中行,帐号:840012419808094001)到本公司(椒江东环大道195号台州物价大楼2楼)报名,2010年12月23日下午2点到4点在玉环维多利亚商务酒店报名。
四、联系电话:88556028、88550072、8855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