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26日下午2时30分在慈溪市新城大道南路256号新都明珠苑四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慈溪市胜山镇胜地名苑30号102室的房地产。所有权证号:2010007172号,证载建筑面积112.17㎡,(D-2)储藏间证载建筑面积15.71㎡,30号半地下室(-1-26)车位套内证载建筑面积13.87㎡;土地证号:慈国用(2010)第152228、152241号,证载使用权面积分别为23.42㎡、13.9㎡,国有出让城镇住宅用地。以上数据依据《房屋登记薄查阅证明》及《土地登记薄查阅证明》。起拍价:96万元,拍卖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4月23日下午4时止,有意竞买者请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或自行踏勘。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4月24日下午4时前凭本公司保证金缴款通知书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慈溪市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帐号:94120154900000600;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慈溪支行)。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法院A楼209室换取收款收据(资金到账为准),如需办理委托手续,须竞买人和被委托人同时到场,并以密封形式递交书面报价单(不得撤回),报价须高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的不具有竞买资格。3.竞买人于2013年4月24日下午5时前或者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4月26日下午2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
注:采用有保留价,书面密封竞价与拍卖现场应价相结合的复合竞价方式。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四、联系方式:0574—83860575 27830255(传真) 法院监督:0574-63912587 工商监督:0574-6302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