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2月17日下午14:30 在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杭州市拱墅区香槟之约园A幢内12套房产。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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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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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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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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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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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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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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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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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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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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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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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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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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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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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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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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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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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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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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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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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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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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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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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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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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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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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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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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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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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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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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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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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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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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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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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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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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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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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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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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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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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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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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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拍卖整体拍卖优先即在拍卖会上先将上述12套房产整体拍卖,整体拍卖起拍价350万元,竞买保证金70万元。如整体拍卖不成则再行按照上述标的分为12套房产单独拍卖,竞买保证金8万元/套。以上标的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标的物交易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0年12月16日16时接受咨询、察勘标的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证件并向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浦发杭州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95200155260000058)交纳保证金后凭法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案号535、590)到拍卖机构办理报名竞买手续,保证金须确保在12月16日前到达上述法院指定帐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特别说明: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0年12月16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五、报名地址:杭州市梅花碑8号6号楼210室
联系电话:87830088、13615818006 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