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8日上午10:40在慈溪市新城大道南路256号新都明珠苑四楼会议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慈溪市龙山镇三北蓬莱东街48弄2号的两层楼房两间,土地证号:慈集建1993字第014365,证载使用权面积约82m2,集体土地,无房产证,房屋四址另有设定。起拍价:30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4月3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4月3日下午4时前凭拍卖公司保证金缴款通知书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慈溪市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慈溪支行,账号:94120154900000600),缴款人户名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及身份证原件、村证明到法院A楼209室换取收款收据(以资金到账为准)。同时竞买人需向法院书面提交密封报价(报价不得撤回),竞标价格需高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的不具有竞买资格。3.竞买人于2013年4月3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村证明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村证明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4月8日10:00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准时到场。
竞买人条件:限龙山镇筋竹村符合条件的村民竞买。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复合拍卖(书面密封竞价与现场应价相结合),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9115329 15355111569 8911532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