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8日上午10:00在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南路673号高新区创新大厦东首3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陈家塘巷204号1幢501室房地产。房产证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9817712号、2009817713号,证载建筑面积约75.65㎡;土地证号:仑国用(2009)第11794号,证载使用权面积约:15.13㎡,国有出让住宅用地。拍卖起拍价:30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4月2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凭本公司出具的保证金付款通知书于2013年4月2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北仑区支行,账号:39302001040000807,现金交付须付至开户银行)。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本公司保证金付款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法院开具收款收据(以资金到账为准)。3.竞买人于2013年4月2日下午4:45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本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4月8日上午9:30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0574—65213807、83513366 65213811(传真) 法院监督:0574—86771705 工商监督:0574—8678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