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3时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豪都花园商住楼1606室,建筑面积:193.13 ㎡,出让,产权证号:442336,地号:1-09850311-3-1-82,起拍价:298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案号:2012-1029}
二、标的展示:标的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账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科技支行,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1),保证金不计息,到账后至相应法院立案大厅开具收据,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公章及收据,个人凭身份证及收据,到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注:1.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2.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 3.标的均设保留价;4.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四、联系方式:0577-88822199/88803877 龙湾法院监督:8655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