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余姚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7日上午10点在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楼二楼执行听证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余姚市城区丹凤小区24幢101室的房屋及车库。(房产证号:余房权证余姚镇字第A0115363号,证载建筑面积:89.02㎡,土地证号:余国用(2005)第02978号,证载土地面积:22.26㎡,国有出让单一住宅用地)。起拍价:90万元,保证金9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4月2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4月2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帐户名: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账号:39602001040010142。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交款人户名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到法院立案大厅8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4月2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4月7日上午9点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四、联系方式:0574-27821122 27821133 (0574)8734133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