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并经甬土资拍(2010)211号及甬鄞土资拍(2010)46、47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定于2010年12月13日在宁波日月宾馆三楼聚贤厅(江东区兴宁路46号)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石矸街道联丰村 0138 幢101号的房产,总建筑面积约151.25㎡,土地使用权面积约69.80㎡(独自使用面积约69.80㎡),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住宅用途。起拍价:32万元,拍卖保证金:5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0年12月13日上午10:30
三、竞买登记:即日起至2010年12月9日16:00止接受咨询及竞买登记,2010年12月8日~9日在标的所在地看样;对标的意者请将拍卖保证金汇入鄞州区人民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鄞州银行营业部;帐号:81011101302121114);凭银行凭证到江东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换取收据;以上客户请携带有效证件及法院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7-8号宁波大学商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74-87848633 8784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