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等单位的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27日上午10:00时在丽水市瓯江大酒店九楼会议室(丽水市解放街70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在莲都区东苑小区3-2幢204室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11.68㎡,出让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19.13㎡,起拍价:120万元。(设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2013年3月25至26两日,展示地点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
三、注意事项:
请有意竞买者于2013年3月25日至26日两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到丽水市元丰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各标的须交竞买保证金20万元,欢迎有意者前来联系,详细资料备索。
注: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本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力。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因此造成拍卖会终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四、联系方式:0578-2273670 13587161390 吴先生 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