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10时在临海法院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被执行人陈友兵、李幼蓉所有的坐落在临海市大洋街道望湖小区1-128号两间四层楼房中的第一层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房屋分层平面图计算所得,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98.35㎡,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起拍价34.752万元,保证金4万元。
拍卖被执行人陈友兵、李幼蓉所有的坐落在临海市大洋街道望湖小区1-128号两间四层楼房中的第三层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房屋分层平面图计算所得,第三层建筑面积为101.87㎡,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起拍价41.976万元,保证金4万元。(设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公告日起至2013年3月14日止展示、报名(法定工作时间)。
三、注意事项:
参加竞拍者须向法院交纳保证金,持法院开具的保证金票据及有效证件(1号标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到本公司(路桥区商海北街1号)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下周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缴入:户名: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台州银行;帐号:511030788000015。保证金交纳期限:公告日起至2013年3月13日下午4时(法定工作时间,到账为准)止。
注: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2532299 82408899 法院监督:85303261 工商监督:8517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