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月28日上午9:30分在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30号(金苑华城)3-5-2室房产及室内家具、电器(布艺沙发一套,家用燃气供暖锅炉一个,木床一个,立式空调一台) 。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建筑面积约127.865㎡。整体起拍价:72.21万元(第三次拍卖)。竞买保证金18.3万元
第三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拍卖会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2号2-17-2(本公司拍卖厅)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1月25日(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长江支行;账号:(0386010140940002741),并于拍卖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该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该标的所有欠费及瑕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该房产未办理房产证,需买受人自行解决。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4-23266606 13304033261 于先生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86869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