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高邮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01月15日上午10:30在扬州市文昌西路246号601室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宝应县经济开发区金湾村金湾小区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279.02 ㎡(未办证,集体土地)。评估价为27.12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01月14日预约集中看房。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及银行凭证于2013年01月14日下午5:00前到我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2013年01月14日前向高邮市人民法院交纳3万保证金(帐户名:高邮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高邮市支行城区办事处;帐号:1507 010 4000 0342,并注明“拍卖保证金”)。
注:与本标的相关人员(债权人、债务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请届时参加拍卖会,如未参加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13382705168 87317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