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9日上午11:00,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位于东莞市东坑镇彭屋新村117号的房屋(粤房地证字第C3745962号,建筑面积约293.34㎡),起拍价:208400元,保证金:41000元。(被执行人:彭伟斌)
二、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11月19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一个工作日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特别说明: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横沥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300105 13713087600张生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城市花园2座302
五、汇款方式:
开 户 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 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 户 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