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2月09日上午10:00整在温州均瑶宾馆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对下列标的物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230号四层落地房一间,建筑面积200.36㎡,土地使用面积45.70㎡(土地性质国有划拨)。起拍价185万元。
二、标的报名: 2010年12月7日~8日下午16时止到温州均瑶宾馆报名。
三、标的展示:即日起至12月8日下午17时止,标的物现场。
四、注意事项:
1、届时请上列标的物的执行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到场,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2、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中止该标的物的拍卖。3、拍卖标的物以展示现状为准,面积均以产权证上记载面积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4、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
五、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为起拍价的10%,标的保证金汇入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账号:820030056408094001,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支行昆阳分理处,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成交款;不成交者,保证金三日内无息退还。
六、咨询电话:62559777
法院监督电话:63889839
工商监督电话:8853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