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1月30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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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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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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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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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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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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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常平镇金美花园金泽台12座6楼B室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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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丽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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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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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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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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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于2010年11月2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汇款单上必须填写竞买人名称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于拍卖前一天到我公司办理登记。
三、特别说明: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常平人民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761033 18926813611
公司地址:东城君豪商业中心1505室
五、汇款方式:
收 款 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 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 户 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