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余姚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2月12日下午14:30整在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楼2楼执行听证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余姚市泗门镇中央名府11幢501室的房产(另附自行车库一间,面积约为7.15㎡),房产证号:余房权证泗门镇字第A0617315,证载建筑面积:210.24㎡,其中阁楼面积74.77㎡,土地证号:余国用(2007)字第01290号,证载土地面积:40.44㎡,国有出让单一住宅。起拍价:83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2月7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2年12月10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账号:39602001040010142)。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2年12月10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12月12日14:00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四、联系方式:0574—87315867 0574-87315367(传真) 法院监督:0574-62770070 工商监督:0574-6557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