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永康市丽州中路51号丽中宾馆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永康市东城街道花园大道979号403室,建筑面积约149.15㎡,东城街道花园大道981号103室,建筑面积约30.18㎡,起拍价103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标的展示:在标的物所在地预展。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在金华市双溪西路191号恒丰大厦12楼或27日在永康丽中宾馆接受报名、咨询,保证金须在11月27日16时前交入指定账户[永康市人民法院,33001677235053003074,永康市建行营业部],在拍卖会前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可参加竞买。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特殊情况除外)。
注:请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担保物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上述标的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上述标的撤拍,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四、联系方式:579-82380149 13819991066 监督:8714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