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三门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3日上午10时在三门琴江山庄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梅义仲所有的坐落在三门海游镇岭下潭巷71号201室,建筑面积100.26㎡ ,国有出让土地,起拍价54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展示:公告日起至2012年11月22日止,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参加竞拍者须于2012年11月21日前向三门法院缴纳保证金(户名:三门县人民法院 帐号:1207271529000001485 开户行:工商银行三门县支行),并将银行缴款凭证送至三门法院开具收据,再凭法院收据及身份证等(或传真至88971188预约)到椒江区星明路9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2012年11月22日(工作时间)。未中拍者三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本次拍卖采取设保留价增价方式,应价高者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方能成交。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8297829 88971188 监督:83326236(工商) 83367922(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