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嘉善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16日下午3时在嘉善县东方大厦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嘉善县惠民街道嘉业·阳光城高阳台4幢1单元901室住宅房,建筑面积146.96㎡,另有汽车停车位一只,起拍价51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展示时间2012年11月12日—15日止。
三、注意事项:
请有意向人持有效证照(企业凭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个人凭居民身份证)前来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须缴入嘉善县人民法院帐户(开户行:嘉善县农行魏塘分理处,账号:331101040000586)。受理竞买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2日—15日下午4时止。地点:嘉善县魏塘镇亭桥南路68号三楼。
注:①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②与本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3—82085975 84023285 13515731155 13906730612 法院监督:0573-8910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