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湖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9日上午10时在金湖县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金湖县龙港花园3幢1单元401室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23.81㎡,参考价为42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1月7日17时止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报名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向金湖县人民法院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的收据,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竞买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房产和土地过户的所有税金和费用,成交价款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齐。
四、联系方式:0517-83661103(淮安) 13901403688 (金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