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于2012年11月16日下午4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拍卖中心拍卖以下标的:
批号:1252908,标的名称:东莞市寮步镇塘边村金碧七街十号房屋一间,建筑面积约:381.32M2,起拍价419520元,保证金8万元,被执行人:钟福娣、叶耀攀。(备注:该房屋土地是集体土地,有房地产权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质量以实物为准,限东莞户籍人员竞投)
标的展示时间:10月29日-30日
集中看样时间及地点如下: 30日下午3时标的物门口集中。
有意竞买者,于2012年11月5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拍卖前到达鑫创富中心9楼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本公司地址:东城君豪商业中心1505室
联系电话:22761033 18926813611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户行:建行东莞石龙支行
松山湖法庭电话:26622466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