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1月19日上午10时在石家庄市新华路355号颐园宾馆八楼第三会议室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长青路友谊住宅(现为河北梅地亚酒店)内的8套房产。
二、标的简介:8套住宅面积如下:
B803, 建筑面积48.37平方米
B1008,建筑面积32.65平方米
B1207,建筑面积43.28平方米
A1211,建筑面积32.13平方米
A1308,建筑面积28.37平方米
A1606,建筑面积34.47平方米
A1703,建筑面积32.75平方米
A1711,建筑面积32.13平方米
三、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进行预展。
四、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及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0年11月18日下午16时之前携带有效证件、保证金缴纳证明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每套2万元。交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河北银行八一支行, 账 号:62320109058647
五、其他事项:优先购买权人请在公告期间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联系电话:0311-87893593 13903211077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B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