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及产权人委托,定于2010年11月26日14时在宝岛丽晶酒店二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常山县天马镇竹园小区23幢304室住宅,证载面积57.51㎡,起拍价13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展示。
四、竞买登记:公告之日起即可凭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成交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注意事项:请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经通知未到场办理竞买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570-3044823 3044715
地 址:市区新桥街16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