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0月10日上午10时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宁海县跃龙街道淮河路89弄9幢1号201室房地产(房产证号:宁房权证宁海字第X0049820,证载建筑面积:105.62㎡,土地证号:宁国用(2009)第06713,证载土地面积:26.7㎡,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71万元,保证金:14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9月28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竞买人于2012年10月8日下午4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10月10日上午9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须于2012年10月8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384458332636)。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
注:竞买人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条件。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0574—86864950 8686098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