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9月28日下午3时在宁海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宁海县跃龙街道东后墙头巷44号的房地产(房产证号:X0019365,证载建筑面积:184.45㎡,土地证号:宁国用(2009)字第04456号,证载土地面积:152.2㎡,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100万元,保证金:20万元。竞买人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条件。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9月24日止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2年9月27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384458332636 )。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2年9月27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9月28日15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0574-27821122 2782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