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9月28日上午9:00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新园一路10弄17号的房地产,产权证号:X0030432号,建筑面积288.11㎡,房屋用途为住宅;架空层面积88.62㎡(储藏室);阁楼面积51.2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9.6㎡,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建筑占地面积97.6㎡。起拍价:247万元,保证金:49万元。(经宁土资拍核【2012】091号核准)
竞买人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要求,违反购房的将自行承担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接受咨询报名登记、自行看样。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须在9月27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直接汇入(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帐号:384458332636),并持法院开具的收据和相关身份证件于9月27日下午5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注: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准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相关资料。
四、联系方式:0574-87361111 13857848886(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