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9月24日上午10时在琴江山庄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蒋如将、包秀苹共有坐落于三门县海游镇南山路78号2幢C单元402室的房地产,住宅建筑面积147.35㎡,附属房建筑面积4.50㎡,国有出让住宅用地面积29.0㎡,起拍价78.7万元,保证金7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2年9月20日~21日。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应在拍卖前二天(2012年9月20日下午前)将保证金存入三门法院帐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县支行,帐号:1207271529000001485,并将缴款凭证送至三门法院开具收据,凭收据和有效证件传真至88311916或到椒江区白云山中路102号市房管处219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9月21日。未中拍者按规定由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与本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共有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8311912 88311916(传真) 83367922(三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