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太仓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9月13日下午2时在太仓市城厢镇南园东路9-18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太仓市浮桥镇新港花苑A-4幢104室,建筑面积132.68㎡,车库面积12.26㎡,土地使用权面积44.2㎡,房屋评估价人民币517187元,装修装饰评估价人民币31113元,合计564212元。室内可移动电器及家具不在拍卖之内。
二、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预约前往。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须于2012年9月12日下午4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保证金以注明不得转让、背书的银行本票、汇票方式缴纳,收款人:太仓市人民法院。未成交者交付的保证金,拍卖会结束后当即退还。
四、联系方式:13862279606、1390622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