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14日下午3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苍南县龙港镇龙港大厦10楼B2套房(房管局备案为1003室),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31㎡,房管局备案建筑面积为132.25㎡,土地性质国有出让,起拍价92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8月13日下午5时正(工作时间)报名、展示,标的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凭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起拍价的10%)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账号:1203219019200050177,开户行:工商银行城南支行。报名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三楼。
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2、届时请标的执行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人到场,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3、因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标的中止(撤回)拍卖。
4、以上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以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
5、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
6、标的涉及违章建筑,买受人应自觉接受行政部门的处罚。
四、联系方式:0577—88333029 工商监督:68708986 法院监督:64719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