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物(展示时间:8月6-7日)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集中看样时间 |
1222514 |
东莞市常平镇司马村金田花园金湖苑6#7#8#住宅楼3单元1103号商品房(建筑面积约158.74平方米) |
廖仲磅 |
346720 |
60000 |
8月7日上午11时20分管理处 |
有意竞买者,请于8月14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三人民法院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拍卖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常平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本公司电话:15015380044 86225375 传真:86225427 联系人:余生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家居装饰城内高盛集团三楼
开户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常平法庭电话:89808288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