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并经宁土资拍核【2012】004号核准,本公司定于2012年3月30日上午10时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金陵富春国际大酒店会议厅(北仑区庐山西路139号)举行拍卖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华庭家园18幢501室(包括B-18-501-1储藏室、B18-501-2车库)房地产。房产证号:X0002859,证载建筑面积150.56平方米,住宅、储藏室12.38平方米、车库29.3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宁国用(2004)字第0044409号,证载面积为104.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起拍价:130万元;保证金:13万元。
竞买人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的要求,违反购房的将自行承担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看样方式:2012年3月13日至28日自行看样或与本公司联系统一看样。
三、保证金交付及登记:
1、有意者请凭本公司保证金付款通知书于2012年3月28日下午4:00前将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北仑区支行,账号:39302001040000807),并凭银行缴款单到法院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
2、办妥保证金繳付手续的意向竞买人,请于3月29日上午10:00前向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准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地址:宁波海曙区东渡路29号世贸中心10楼A05
五、联系电话: 0574-87361111 87262222 13857848886(丁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574-8677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