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0月9日上午十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拍卖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海口市书场村351号的101房(建筑面积103.73㎡,房证字第23294号)和302房(建筑面积81.01㎡,房证字第23299号)房产二套。整体参考价为36.31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注意事项:1、以上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拍卖,2、房产面积的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3、过户的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三、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
四、注意事项: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下午16:00前到帐为准,过时将不再受理。缴款用途处必须填明:(2009)龙执字第733号竞买保证金(如为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龙华支行;账户:2201020529200006582。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9月30日下午17:00时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及办理竞买手续。
五、拍卖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72号海口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服务大厅二楼
六、联系方式:66803369 13876242898
七、监督电话:66783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