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脑确认,受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2月21日15:00在我司拍卖厅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凤翔路南侧凤翔商务酒店513号(建筑面积40.92平方米)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147385号)。参考价为:人民币25.08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展示时间:见报之日至2012年2月20日17:00止。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2月20日17:00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
三、缴交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行海口琼山支行,账号:781317227068091001
四、联系地址: 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3层C座。
五、联系电话: 66532003(吴先生) 66750051(黄先生)
委托方监督电话:6587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