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江东区人民法院(宁波市江东区徐戎路126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江北区白沙路35弄16号9幢301房产及装修。房屋建筑面积约167.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7.91平方米,国有出让、住宅用途。起拍价138万元,保证金15万元。
★竞买人必须是符合宁波市政府关于住房限购、禁购政策的规定,违反者将自行承担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即日起接受咨询。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至江东法院立案大厅开具保证金收据后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保证金于2012年2月16日16时前汇入指定帐户(户名: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曙光支行,账号:39159001040007178】,于2012年2月16日16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此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请标的涉及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及相关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准时出席拍卖会。
四、咨询电话:0574-87706160 0574—87706061 法院监督电话:0574-8737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