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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宿豫区锦华御园151㎡住宅拍卖

发布: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5-23 拍卖形式: 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23日10时至2021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宿迁市宿豫区锦华御园32-118、32-218不动产,建筑面积分别为:76.08㎡,75.48㎡,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分别为:宿房权证宿豫字第201403313-1号,宿房权证宿豫字第201403314-1号,所     在层/总层数:1-2/5,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出让,房屋用途:商业。
     起拍价:227万元,保证金:4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瑕疵或其他情况:1、该房产虽然是两本证,但实际是一栋楼的上下两层;过户过程中涉及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的,从拍卖款中优先予以受偿;2、房屋的水、电、物业等欠费     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3、房屋按现状拍卖,请买受人务必联系辅助机构现场看样,确定拍品状态,买受人若参与竞拍则视为对本拍品所有瑕疵均已了解并接受。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阁楼、储藏室、车库、车位等附属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5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宿城支行,账号:9558851116002356576)。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     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527-829630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9288512
    法院咨询电话:0527-82963270(仅工作日工作时间)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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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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