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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诗丹名苑123㎡住宅拍卖

发布: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06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杨潇 关注: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6日10时至2020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33号诗丹名苑09幢1101室
起拍价:236万元,市场价:337.0333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按弃标处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接受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7月27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止接受咨询。本套拍品已委托南京市南京公证处负责咨询、看样,有意者请在上述时间段内,电话联系南京公证处进行预约后,由南京公证处另行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非工作时间不予接待。看样咨询电话:025-66203807、18851755708(陈)、18851750505(陆)。
    四、司法拍卖贷款服务联系方式:
中国银行-赵经理- 13912984289
上海银行-宫经理- 17712891607
民生银行-黄经理- 13770751026
重要提示:本套拍品银行是否能够提供贷款、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有意向竞买人提前咨询相关银行,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核,需要买受人按照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上规定的时间自行筹款并缴纳拍卖尾款。如不能按期缴纳,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公告发布后1周内自行联系银行协商洽谈)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同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说明:如拍卖的不动产存在结构、面积改动等情形,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恢复原状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由拍品处置法院协助买受人申请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款中优先受偿。
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名下其它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以上)支付应缴纳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万元。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本院已开通“一案一账号”功能,在公告中已经公示本院主账号及子账号(法院账号的后六位数为子账号),买受人可放心按本院公告中公示的帐号进行余款缴纳。
如在缴纳余款过程中因法院账号原因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直接联系玄武法院负责咨询、看样的工作人员。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0年8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在买受人缴款结束后(办理司法拍卖贷款的,需待银行将贷款审核材料送至法院后),拍品处置法院在十五日内通知买受人前往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21-16-1号)领取民事裁定书、成交确认书、拍卖款收款票据等文件材料。
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标的物,本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利以及司法查封的解除手续,在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协助买受人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交付标的物实物。
不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标的物实物,由本院在拍卖款付清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交付买受人。
    十一、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案件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等法律法律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对实际买受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四、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法电633号,竞拍人可通过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司法拍卖竞拍履约保证金保险》来替代缴纳保证金,由保险公司为竞买人提供履约风险保障,按照保证金金额1%缴纳保险费用。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投保联系电话:025-68185353、13305181555(魏)、18751420120(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5-66203807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66203810、18114473279(周)
    联系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21-16-1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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