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内容:
受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下午3:30时在莞城区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拍卖:
一、标的名称:
东莞常平镇新天美地花园1-7B商品房及家私、家电,建筑面积约81.03㎡,起拍价:146252元,保证金:3.6万元。(被执行人:赵敏荣、李华)
二、相关事宜:
有意竞买者,请于9月2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
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
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
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须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注: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常平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808899转8007、22956711 欧小姐
传真:22802111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大朗街2号金朗大厦703
四、汇款帐户:
户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