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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虹越豪庭3幢42套房产二拍

发布: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19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19日10时至2017年3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青墩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青墩头灶村五组虹越豪庭3幢106-114、201、501;5幢106-111室;6幢101、201、301、401;7幢304;8幢503;9幢504;11幢506、508,21幢101-108、201-208室计42套房地产。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如有需要于开拍前另行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及时接受标的物、办理相关权属转移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无。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人等所有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应予充分关注,如有异议,在本次拍卖3日前向本院及时提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南支行,账号:540458224541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在江苏省范围内参与住宅、商铺网拍竞买的个人,如需获得贷款,请与中国银行所在地分行或支行的个人金融部联系咨询中行E拍贷业务。买受人在余款付款期内经相关中行审查同意办理E拍贷业务并发放贷款的,该余款最后付款时间为贷款实际支付时间。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5-696658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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