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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南寨二路12+4号177㎡住宅拍卖

发布: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15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15日10时至2017年3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汀县大同镇南寨二路12+4号1-4层住宅《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汀房证私字第03639号,建筑面积:177.7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汀国用(92)第177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0.47平方米,划拨。砖混结构4层,建成年份1991年左右。
    起拍价:55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2月13日起至2017年3月1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竞买人数量不限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的产权转移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由出让方承担的部分)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3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3月31日前缴纳至本院执行款专用账户——
    户名:长汀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汀州信用社,账号:9090 3110 1001 0000 0079 24。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7-326607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7-3266085   联系人曾法官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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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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