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2月6日下午午14:3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依现状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1、位于薛城区滨河路京福花苑23号楼2单元4层西户(房产证号:枣房权证高新字第12172号)的房屋及储藏室一间,参考价:489060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2月5日16时前(到账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并于拍卖会前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山东银典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竞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购买的,须按上述规定办理竞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收款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152 7120 10400 0377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经理18806325558
联系地址:枣庄市高新区黄河路与井冈山路交汇处路东
山东银典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