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8日10时至2023年6月9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编号为253的翡翠挂坠一件;
特别提醒:
1、因拍摄时光线等问题,图片与实物存在色差,图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查看鉴别,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按现状交付,若参拍则视为对拍品所有瑕疵均详细了解并接受;
2、上述拍品的质量、品质等为鉴定证书上显示,是否存在瑕疵本院不作保证;鉴定证书为原所有人提供,本院对该证书的真伪及内容不作保证,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
3、成交后可邮寄交付,顺丰到付,所产生的邮费及邮寄可能导致损坏、遗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任何承诺,请谨慎购买。
拍卖价:1元,保证金:0.2元,加价幅度:1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开设淘宝账户)进行。双方须一同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审核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手续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办理,以保证本院在2个工作日前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南京同伦拍拍18114713686,将统一安排看样。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同伦拍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收费服务,咨询电话:18114713686。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的,本院将出具相关裁定书确认买受人的权利)。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九、已通知双方当事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当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
开户行:建行海安支行营业部,
账号:32001647136052502374-034386,
开户行联号:10530610001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特别提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价格如低于原悔拍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且要交纳重新拍卖的差价,并视情进行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十五、本标的物已经委托南京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相关拍辅工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