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铅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公司定于2011年01月19日09时00分在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铅山县城南外环路北侧位于铅山县城南外环路北侧,东至规划县委党校用地,南至外环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备用地。
宗地编号:360910100036,宗地面积:1807.4㎡,宗地坐落:铅山县城南外环路北侧。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3.43,建筑密度(%):≤70,绿化率(%):≥10,建筑限高(米):≤22,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4403.84。保证金:100万元,起始价:30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
备注: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30-40%,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60-70%。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拍卖时间:2011年01月19日09时00分
三、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另: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01月18日到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01月18日到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18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1月1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拍卖采用设置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整地出让。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30日内交清地价款,交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将土地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铅山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铅山支行
银行帐号:20270311000000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