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4月3日16时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依法公开拍卖:一、位于南阳市宛城区白河镇龙王庙村九龙路北侧两宗国有出让医卫用地及附着的建筑物等资产进行拍卖。宗地一:宛区国用(2000)字第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234.8平方米,列入评估范围的为其中的3882.2平方米土地;宗地二:宛区国用(2000)字第01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293.4平方米,列入评估范围的为其中的5088.2平方米土地(详见土地估价报告及评估报告)保证金100万元。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4年4月1日 17 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100万元(户名: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邮储银行南阳市新东路支行,账号:9410 0810 0001 309999,以实际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告知拍卖公司后向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确认报名。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1日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报名电话:0371-66285716 66285715
拍卖公司电话:0375-4939678 4996758
拍卖公司地址: 平顶山市人大一号楼五楼
工商监督电话: 0371-68852699
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678
河南省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