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3月21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沈阳市浑南新区五三乡浑河堡村土地使用权,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面积约4953.9㎡,土地证号为:沈南国用(2003)字第001号,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拍卖价2056.707万元,竞买保证金400万元。(第二次拍卖,整体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见报之日起至拍卖日前
地点: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3月2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并于2014年3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当事人可在拍卖前到人民法院确认并到拍卖行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买;
2、以上标的的瑕疵,竞买人自行了解确认,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公司电话及联系人:13940172633
拍卖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银城大厦12楼本公司拍卖厅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249
辽宁省拍卖行
2014年3月6日
公告刊登于2013年3月6日《沈阳晚报》 百业信息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