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6月20日10时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公开拍卖位于长葛市新107国道中段西侧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土地证号:长国用(2002)字第6220045号,长国用(2003)字第6220045-01号;土地使用总面积:16577.64㎡;房产证号:00001555、00002750、00002751、00002757;建筑总面积5475.7㎡】。
该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6月19日17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100万元(户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郑州银行优胜北路支行,账号:93801880111668653,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日前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公司电话:0398-2825525 15839859089
产权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371-66285717 66285718
工商监督电话:0371-68852699
法院监督电话:0371-695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