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湖市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0年10月13日上午10时在当湖街道建国南路17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石龙村3组的工业出让用地3959.6平方米,拍卖参考价83.5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二、特别说明:
①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
②本次拍卖的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届时请务必准时参加本次拍卖会,无法通知或者经通知不到场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若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拍卖公告中竞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参加竞买。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时间:
2010年10月10日—12日止。
四、受理竞买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10日—12日下午4时止。
请有意向人持有效证照(企业凭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个人凭居民身份证)前来我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五、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建国南路175号
咨询电话:0573—85019977、85016974
联系人:蒋先生、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