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康乐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供地 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10-01 |
城东新区 |
熟地 |
16667m2 (合25亩) |
住宅用地 |
≤2 |
≤25% |
≥40% |
70年 |
500 |
2010-02 |
原县粮 食局 |
熟地 |
7740 m2 (合11.61亩) |
商住用地 |
≤2.68 |
≤28.2% |
≥25% |
50年 |
1000 |
2010-03 |
中砥路 西侧 |
熟地 |
41867m2 (合62.8亩) |
酒店用地 |
≤1.6 |
≤40% |
≥40% |
40年 |
2000 |
出让详细情况以《康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2、2010-01号宗地竞买人需提交银行出具的人民币 500 万元资信证明;2010-02号宗地竞买人需提交银行出具的人民币 1000 万元资信证明;2010-03号宗地竞买人需提交银行出具的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 9 月 1 日至2010年 9 月 8 日17:00时,向康乐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并按《康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要求参加竞买活动。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向康乐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 9 月 9 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帐时间)。竞买保证金确认到帐后,方有资格参加竞买。
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转作履行出让合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不计利息)。
五、出让方式
1、2010-01号宗地以拍卖方式出让;
2、2010-02号宗地以拍卖方式出让;
3、2010-03号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
六、出让活动时间及地点
1、拍卖的时间及地点:2010年9月10日上午10时;康乐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挂牌时间及地点:2010年9月10日至2010年9月19日17时;康乐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事项
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本次出让活动由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及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康乐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康乐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及电话:苏国军18793018444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联系人及电话:郭霞13919282686
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陆盛13893197579
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