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远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远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远安县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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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位 置 |
用地面积(㎡) |
土 地用 途 |
出让年 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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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1)20号 |
鸣凤镇鸣凤山路 |
14069.27 |
商住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8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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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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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1)26号 |
鸣凤镇安泰大道 |
27857 |
商住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0 |
≤30 |
≥35 |
6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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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1)
27号 |
鸣凤镇安泰大道 |
33250 |
商住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5 |
≤30 |
≥35 |
60 |
1800 |
(实际面积以远安县土地规划勘测队实测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委托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依法组织实施。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 11 月 14 日至2011年 12 月 5 日,到远安县国土资源局或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 11 月 14 日至2011年 12 月 5 日,到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12 月 5 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远安县国土资源局和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1年 12 月 5 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会定于2011年 12 月 6 日上午10:00时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8号保利白玫瑰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二)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拍卖具体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1、远安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鸣凤镇鸣凤大道16号
联 系 人:董晓丽
电 话:18972516008
2、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66号B座17楼
联 系 人:蔡经理
电 话:13871235763
3、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武汉市利济路分理处
账 号:06530104000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