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衢江区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决定于2011年11月4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衢江新区东迹大道4号地块、衢江区22-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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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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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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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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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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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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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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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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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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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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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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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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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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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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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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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新区东迹大道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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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城区东迹大道以北、振兴东路以南、霞飞路以东、求真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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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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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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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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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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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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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16,地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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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70.8(不含地下层),其中商业建筑 面积≤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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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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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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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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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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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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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22-8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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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中心区百灵北路以东、文苑路以西、振兴东路以南、东迹大道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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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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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汽车4S店、汽车品牌专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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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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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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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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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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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0.5 (不含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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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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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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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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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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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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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衢江新区东迹大道4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非衢州市衢江区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企业(在衢州市衢江区已有房地产企业的不需注册新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衢江区22-8号地块:申请人须具有汽车厂家同意在衢州市区建设汽车4S店的授权书或有效证明(工程机械类须具有品牌专营企业、区域专营资格或厂家提供的有效证明),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单独报名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到51%(含)以上。如申请人建设汽车4S店的,须具有两个品牌以上4S店的授权书或有效证明,已在衢江区建设汽车4S店的品牌除外。非衢江区的申请人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须于竞得后60天内在衢江区申请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1月1日,到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二楼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1日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室(荷花西路109号)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1月2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11月4日下午2时在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会议室举办。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衢江新区东迹大道4号地块住宅套型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重不低于70%。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二楼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70-3679100 0570-3679297
联 系 人:翁新骥、童小青
开户单位:衢州市衢江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